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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] 五月天冠佑 涉買贓車
2009/07/09 09:11 歷史新聞/五月天新聞:2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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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五月天鼓手冠佑涉贓車案,昨被帶到台中大甲警分局偵訊。 台中縣警方昨調查一起贓車案時,發現知名樂團五月天鼓手冠佑(本名劉浩明)與妻子王行芝所有的BMW 740Li是贓車,冠佑夫婦雖堅稱,該車是中古車商給他抵債的抵押品,他們不知是贓車,但警方仍以贓物罪嫌將兩人函送法辦。
台中警方今年三月間破獲一起竊車集團,集團成員供稱是接受桃園中古車商江元章(男,三十一歲,妨害自由、殺人未遂前科)指定偷車,再由江嫌銷贓。警方調查,江嫌收購贓車後,先變造車身及引擎號碼,再偽造當舖公會開立的流當證明,以當舖業者權利車車籍借屍還魂,讓贓車變身成權利車(指車貸未繳清即轉手使用、遭銀行追討的車輛)轉賣賺取暴利。
 冠佑另一輛TOYOTA CAMRY也被查扣,車上放有五月天的公仔。 警苦等5小時才偵訊
警方清查江嫌賣出的權利車中有多輛疑為贓車,昨兵分十三路到北市、北縣、桃園縣、苗栗縣及南投縣共查扣九輛車,並從江嫌權利車讓渡書中,發現一輛BMW 740Li及TOYOTA CAMRY 2.0流入冠佑夫妻手中,昨到他們北縣林口住處查獲這兩輛車,將冠佑夫婦及主嫌等十一人,帶回大甲分局偵訊。
警方調查確認,冠佑家查獲的二○○六年出廠的BMW 740Li,是梧棲一名營造商去年五月底失竊車輛,原車主昨到場指認說:「這輛車是我的。」而另輛CAMRY則確定是權利車。台中縣刑警大隊大隊長郭順德表示,權利車是買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,債權在銀行,車子有隨時被銀行拖走風險。
冠佑夫婦昨午到案後堅持要等經紀人到場,讓警方苦等五小時後才展開偵訊。冠佑供稱,他去年底將一輛車交給江嫌販售,但江嫌賣車後拿不出錢給他,去年底就將這輛BMW 740Li以價值一百一十八萬元抵押給他。
 警方在冠佑家中查扣一輛BMW 740Li,經清查後確定為贓車。 「我不知道那是贓車」
但警方查出,在冠佑家查獲的BMW 740Li,掛上王行芝一輛舊BMW 318車牌;且冠佑對委託江嫌賣車、取得BMW740 Li經過交代不清,經請示檢察官後,將冠佑夫婦飭回,但以贓物罪嫌將兩人函送法辦。台中縣刑警大隊長郭順德說,贓車確在冠佑夫妻家查獲,且由他們使用,加上購入價比市價低太多,這種價差與一般認知差太多,因此依贓物罪將他夫妻倆送辦。
冠佑昨晚上七時許,結束約兩小時偵訊步出大甲分局時,微笑說:「我是以證人身分來向警方說明,偵查的內容沒有辦法說,請大家不要緊張!」媒體追問他是否知道他開的是贓車,他立刻板起臉說:「我當然不知道那是贓車啊!」也曾經是藝人的王行芝在偵訊過程則頻頻低頭,雙眉深鎖。
阿信笑:你這個呆瓜
冠佑所屬的相信音樂公司昨發表「請勿以訛傳訛」聲明,「五月天冠佑是以證人身分,配合大甲分局調查,他雖然深感無奈,也對車子的來源毫無所悉,但冠佑本人仍決定善盡公民義務協助警方。冠佑在這起案件為單純證人及間接受害者,懇請歌迷萬勿以訛傳訛,作不必要聯想。」
台中上豪中古車行負責人黃健泰表示,二○○六年出廠的BMW 740Li當年新車價約四百五十萬元,去年底賣出車價至少要三百一十萬元,若能以一百一十八萬元買到,價錢相差太多,「以我來說,若這款車低於兩百九十萬元,我一定會百分百懷疑是贓車。」
五月天主唱阿信昨獲知此事後,在部落格(http://blog.sina.com.cn/musiq)留言嘲笑:「哈哈哈哈哈哈哈!冠佑你這個呆瓜。」對警方說法,冠佑昨晚透過經紀人駁斥:「我拿到那輛車時已掛著車牌啊!」強調冠佑今天將飛往北京,五月天本周六的北京演唱會將照常舉辦。
「劈腿鼓王」年收逾三千萬
 冠佑(中)為知名搖滾樂團五月天的鼓手,年收入約三千兩百萬元。
人物側寫
五月天是台灣第一天團,每年巡迴演唱加廣告,每位團員年收入約三千兩百萬元,鼓手冠佑可能因貪小便宜購買贓車觸法,但五月天的粉絲依然挺冠佑,認為他是清白的,還在網路上留言:「他可能被客家人克勤克儉本性害了。」
冠佑於一九九九年加入五月天,為該樂團第四任鼓手,他三年前與藝人王行芝結婚前,頻頻傳出同時周旋於舊愛、新歡之間,還被外界封為「劈腿鼓王」。剛出道時的他,有個交往多年、幾論及婚嫁的圈外女友管潔玲,沒料到後來殺出念研究所的女學生小佑,管潔玲黯然離去。
婚前周旋舊愛新歡
冠佑與小佑交往兩年後,又劈腿女歌手鄭新瑋,宣布與小佑分手。隔年他又經朋友介紹認識女模馬如嬋。冠佑與王行芝訂婚後,仍被媒體目擊在大陸與上海姑娘「勾勾纏」。其作品《超人》也涉嫌抄襲。
除花心外,冠佑四年前被麥爾斯通公關公司負責人王真真控告詐欺,王真真指她與冠佑投資的兆豐公司簽約合租辦公室三年,但才租一個月就被兆豐要求搬家,當時冠佑以兆豐是母親投資為由避開風波。如今冠佑又涉贓物罪嫌,讓他成了五月天負面新聞最多的團員。
 五月天鼓手冠佑妻子王行芝昨也被警方約談。 |  |
(台灣蘋果日報 2009-07-0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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