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新聞] 冠佑贓車案 警認買賣非抵債
 2009/07/10 09:07   歷史新聞/五月天新聞:2009

夫妻兩輛車 都被查出掛假車牌
人氣天團「五月天」鼓手冠佑(本名劉浩明)涉買贓車案,冠佑雖強調是竊車集團主嫌欠他錢,將車抵押給他;但警方查出,冠佑是以一百一十八萬元購得這輛三年前出廠、中古車市價約三百萬餘元的BMW 740Li,江嫌並過戶另輛老舊BMW318到冠佑太太王行芝名下,再將此車牌違法掛在BMW 740Li上,認定非「抵債」、而有買賣行為,將冠佑夫妻依贓物罪嫌函送。
聲明指車商處理過戶

台中縣警方昨指,中古車商江元章(三十一歲,妨害自由、殺人未遂前科)涉嫌將贓車變造為權利車販售。冠佑雖稱不知他向江嫌買的是贓車,江嫌昨也為冠佑撇清。但警方透露,冠佑去年委託江嫌賣一輛賓士車,江嫌未將賣掉的四十萬元車款給冠佑,冠佑又另付江嫌七十八萬元,於去年底取得這輛BMW 740Li,「顯然並不是純粹抵債,而是有買賣行為。」

大甲警分局副分局長柯進田說,冠佑說不知道自己開的BMW 740Li是贓車,但對江嫌找來另輛BMW 318過戶給他太太,再將318的車牌掛在BMW 740Li車上完全知情。大甲分局偵查隊長涂良模也說,冠佑這輛BMW 740Li比正常中古車價便宜太多,警方前天雖以證人身分請他配合調查,但昨將冠佑夫妻依贓物罪送辦。

冠佑昨透過公司發出聲明強調:「問題車的車牌,是三周前才由車商過戶到行芝名下,在此之前,行芝未曾擁有過任何一輛BMW,所有關於過戶與車牌的處理手續,都是由車商來收取證件後辦理的。」強調他是受害人。

可處三千六百元罰鍰
警方表示,除查扣以贓車變造為權利車的BMW 740Li,王行芝所使用的TOYOTA CAMRY也涉及債權銀行、當舖與冠佑方面民事問題,暫由警方託管;這兩輛車都懸掛假車牌,另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可處三千六百元罰鍰。


(台灣蘋果日報 2009-07-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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